专家法律论证中心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国内第一家设立的疑难案件研究的法律论证机构。

    本中心是一个开放型的研究机构。它以首都众多的知名法律专家、教授为依托,并充分发挥北京的法学知识资源优势。法律论证专家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及其他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著名教授、法学家,咨询队伍之宏大居国内之首。

  • 兼职研究员
  • 论证联系
  • 组织机构
  • 研究中心
  • 中心简介
  • 学术顾问

关于聘任兼职研究员的暂行办法


一、 聘任兼职研究员的目的

为了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加强科研力量,拓展中心的业务,用以适应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需要,根据学校对各研究中心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 兼职研究员的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政策者。

2. 具有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上者;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并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者;博士生毕业学历并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者。

3. 从事各项法律实务专业,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工作十年以上者;

4. 因特殊工作急需聘任者;

具备以上条件者,需提交本人申请与个人工作简历及近照两张,并经中心领导研究同意,颁发兼职研究人员聘书,三年一聘,届时需要,再行延聘。

三、 兼职研究员的工作

1. 关心中心的各项建设工作,并提出有益的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2. 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积极推荐须专家论证的案件。

3. 有条件者,于每年年底,提交研究法律实务方面的一篇论文,以便交流。

4. 协助中心拓展业务范围,加强与各界的交往。

5. 自己维护中心声誉,抵制损坏中心名誉的不良行为。

四、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专家法律论证服务中心。如有实际需要,经中心领导研究,再行修订。

                              


                           专家法律论证服务中心

                            2013年12月1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219532(办)     移动:13601151513

邮箱:fadazyx@163.com


电子地图:



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情况综合,会议组织;协助中心领导协调机关各部、室及直属单位;负责综合性的文件、计划总结及重要文电的起草;了解、掌握中心系统的综合性信息,负责机关内部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和信访、档案及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对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宣传报道;负责内部刊物编辑、出版工作以及图书资料、电子音像资料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管理;负责对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研究部

主要职能:
    作为专家法律论证中心的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全国疑难、重大法律案件的论证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提出的设立分支机构、实体机构的审查,制定法学研究课题选题计划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学术研讨活动;参与法律、法规的草拟,组织对法律法规草案的咨询、论证,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实践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课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和对策;参与法制宣传和法学教育工作。

外联部

主要职能:
    对外联络部是专家法律中心职能部门,对外遵循独立自主、平等合作、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交往原则,对内坚持为总体外交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法制建设服务、为法学研究服务、为法学法律工作者服务的宗旨。
    对外联络部的主要职能是:根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负责起草、制定和实施有关专家法律论证中心对外交往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代表专家法律论证中心与国际的、区域的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学法律组织、学术研究团体、政府机构、相关法律院所和法学法律界人士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人事部

主要职能:
    负责中心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

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成立于2008128日。

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目前唯一一个以疑难证据问题为研究对象的非在编机构,其致力于沟通证据科学的理论和实践,搭建教学科研和司法实践之间的桥梁。该机构的成立,为证据科学研究院的专职研究人员提供了一个了解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的窗口,也为司法机关和当事人提供了可以分享证据科学研究成果的机会。除此之外,该中心还能为传播证据理念,扩大证据科学重点实验室的影响提供契机,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中心的定位是以证据科学研究为依托,以专门性证据实务问题为对象,集科研和对外服务为一体的开放型咨询机构。我们的发展设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第一,为满足科研需要,创立一个疑难证据案例数据库,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涉及重要证据问题的案例,在适当的时候编写并出版相关案例分析丛书;第二,根据社会需要,接受司法机关和当事人就疑难证据问题请求分析、论证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讨、会诊,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意见和法律论证服务;第三,关注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疑难证据问题,通过小型研讨会、讲座、授课等方式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条件允许下向司法机关、律所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培训,拓展向实务部门提供短期培训的空间。

中心设名誉主任一名,执行主任一名,下设证据案例组、法律论证组和外联组。

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

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政法大学非在编若干专业法律研究机构之一。中心主任是我校博士生导师郭成伟教授。

中心在开展正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的同时,本着普及法律知识,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宗旨,依据国家的法律规定,组织联系专家,相继为有关单位与人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获得社会上广泛的好评。中心认真开展专家论证工作,为司法机关正确适用法律提供参考意见,为相关单位提供论证服务。中心还受有关部门之托,向公检法机构提供有关案件的论证意见,对案件的解决提供借鉴和参考。

票据法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票据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01月,是以本校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教授为主,汇聚兄弟院校、金融机构、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的非在编科研机构,专业管理隶属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心负责人为民商经济法学院民法研究所刘心稳教授;现有兼职研究人员十四人,包括民商法学、经济学、银行法学、金融法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实现了交叉学科共同研究。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研究人员。

本中心由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和有关银行资助,前期科研经费人民币10万元。

资助单位和本中心约定的横向科研课题为《票据流通过程中法律风险防范问题研究》,期限暂定为三年,科研成果形式为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和专著。

本中心的研究工作,包括:

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票据法律问题,为立法机关、司法机关、银行业、律师业及时地提供科学、有效的票据法理论,以及解决重大疑难专业问题的措施、方法、方案。

收集、研究国内外票据法律、法规、判例、文献资料,进行系统化、专门化的理论研究,发现、提炼和概括现代票据法原理,为立法机关、教学和科研单位提供票据理论;为国内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提供短期专业培训;发表票据法方面的原创性作品,促进票据法学术发展;扩大我校专业学术影响,为我国法制提供学术贡献。

按照本校审批程序举办票据法方面的的研究会议。

为本校学生提供学习和实际训练的条件,提升教学质量。

    

银行法研究中心

银行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51113日,中心主任为管晓峰教授。

中心的宗旨是充分整合校内外力量,加强商法教学。商法是我校法学教学和研究的重点学科之一,对银行开展法学研究是我校商法实务的一个弱项,应当予以加强。同时成立银行研究中心,可以增强我校与银行的联系,成为法学教学科研与银行实际部门的一个合作平台,为我校的教学科研提供更好的帮助。并且能为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增强我校服务社会的实力。

中心的任务:1.银行研究中心承担国家科研项目和学校项目时,将银行业三改问题和银行发展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列入研究项目内。2.银行研究中心将事关银行业发展的银行监管、地方银行的组建、信用社的重组、地方政府的资本运作等方面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作为基本任务,对立项的课题提出法律可行性报告。3.银行研究中心接受各界的委托,对银行和信用社行业进行委托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资源,向委托银行和信用社提交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报告。4.银行研究中心接受地方政府的委托,为地方进行专业咨询。5.银行研究中心派出有实务经验的专家,为银行和信用社作公司治理和金融监管等方面的专家和咨询顾问。6.银行研究中心为银行业提供其他法律支持和帮助。7.银行研究中心为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教学研究基地,为学校的教辅活动提供服务。


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由王玉梅教授担任主任,管晓峰教授、李永平教授担任副主任,吴良福、张爱萍、管爱莲、李建春、金海辉、王阳和孙强等企业领导和专家教授担任本中心理事。

本研究中心以参与公司治理立法、法务咨询、弘扬企业法制为宗旨,主要职责为组织和协调校内外力量,推动公司治理领域法律法规研究,并为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培养提供科研和实习基地。做到面向政府,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

本研究中心定位为“公司治理立法的参与者、公司发展战略参与者、公司治理者”,具体来说,通过科学、系统化分析国内外公司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为公司发展战略领域的法治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并通过整合我国法学、政治学、企业管理学、管理学领域的专家资源,参与我国公司治理领域的立法过程;依托中心的骨干研究力量,通过组建专家、顾问团等形式,为企业公司界提供法务问题的专业咨询;通过形成学术研究成果、组织公司治理法专业培训等方式,为建设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贡献力量。

本中心的阶段目标如下:

第一,用1-2年时间,在校科研处的领导下,整合温州市众多理事企业单位等多个与业内沟通的平台,建立与公司界各方面人士的广泛联系,争取业界和社会的广泛支持,确立本研究中心在公司治理法研究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二,积极开展在公司治理法领域的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争取在2-3年内推出一批在这一领域具有较强开拓性和实用性的论文和专著。

第三,发挥我校法学学科优势,为优化党和政府及社会对这一重要领域的监督与控制提供政策依据,并在公司治理领域立法过程中发挥作用,从而扩大本研究中心的社会影响。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于200578日,中心主任为张楚教授。中心的英文名称为“Center for IPR Studies, CUPL”,简称“CTLS”

中心的宗旨是通过组织知识产权领域的学术活动,架起与国内外知识产权学者相互沟通的桥梁,创造国内外知识产权学者进行学术交流与研究合作的机会和环境,推动知识产权研究的深入开展,加强知识产权与法律实务的结合,促进中国知识产权领域各项法律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为中国法治的发展做贡献。

中心主要开展以下学术活动:(一)接受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委托,就有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及法律法规实施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及有关国际组织的委托及资助,对与知识产权法律有关并为各该部门、机构与组织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策性研究。(二)收集、整理有关立法、司法和学术信息,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就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通过本中心计划出版的学术刊物向国内外学术界推介一些有影响的对策性研究报告及知识产权论著。(三)接受司法机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律师事务所等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机关与部门的委托,就知识产权法律及相关的专业问题提供鉴定及咨询意见。在获得法院及其他执法机构认可的情况下,亦可直接向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提供鉴定意见。(四)与国内外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合作,积极开展国内的与国际的学术交流活动。?

中心在参与知识产权理论研究、立法探讨、司法判研中获得了学界及社会的高度认可和良好评价。中心成立至今(064月),先后承担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信息化办公室、国家信息安全委员会等部委下达的包括国家立法项目、理论问题研究、对策性研究等专项课题八项;接受中国移动集团公司、天津天士力集团等企业委托课题两项;组织大型知识产权专家研讨会、论证会四次;举办科技与法律系列学术论坛 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大法官介绍知识产权前沿、热点问题及理论探讨,目前已进行六讲。

公司法研究中心

公司法研究中心是中国政法大学以从事企业法、公司法科研工作的教师为骨干的非在编科学研究机构,成立于1994年,现隶属于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心自成立以来,汇聚了一批有志于公司法研究的专家、学者,该机构的负责人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江平教授。

公司法研究中心以秉承学术研究,推进国家法治为理念,该机构的江平、赵旭东教授等人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的制定与修改。该中心的研究人员主持了公司法方面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中国公司法与证券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国务院法制办课题《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国期货协会课题《期货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994年以来,本中心研究人员推出了《法人制度论》、《企业与公司法纵论》等一批在公司法领域内知名的学术成果,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比较法研究》上发表了公司法领域内的学术论文数十篇,学术研究能力得到了学术同行的广泛赞誉。

本中心主编的《公司法评论》是由中心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创办的法律学术刊物,自20056月创刊以来,以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为关注领域,坚持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并举,设置了专论、重大事件分析法官·律师论坛、境外公司法、公司法史话等专栏刊登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研究成果,目前已发行13辑。

公司法研究中心还多次与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科研机构展开学术交流,为理论界与实务界不断搭建互动对话的桥梁,以顶尖学者的深度交流,系统总结近些年来各国公司法改革的经验。中心举办或联合举办了公司法国际峰会等一批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为我国公司法学者提供了一个便利的学术交流的平台。


刑事法律研究中心

刑事法律研究中心是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机构,为了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于19951225日成立。其前身是陈光中教授1993年主持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中心成员由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刑事法学教研和科研的教授和专兼职副教授组成,现有20人,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教授任中心主任。内设办公室、刑事司法改革研究部、刑事证据法研究部、有组织犯罪研究部、刑事法律援助部。中心的宗旨是研究中国刑事法律和司法,促进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繁荣刑事法学。同时大力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对外国刑事立法和理论,对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和有关国际公约等进行研究和借鉴。中心的工作范围是围绕刑事法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开展课题研究,根据研究成果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及改革对策。为此,中心经常举办专题学术讲座,活跃学术气氛,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国际研讨会及全国性刑事诉讼法实施研讨会,促进刑事改革。

中心成立以来一直得到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和支持,先后与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德国马普研究院司法研究所、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美国耶鲁大学中国法律中心建立了长期合作交流关系,共同开展有关项目的研究。截至2008年底,中心已完成的和正在进行的项目研究有28个。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共主办国际和国内学术研讨会27次;举办学术讲座和培训班30次。接待国外专家学者来访、讲学数十次、每次讲座听课学生人数达200人。

中心自先后赴江苏、海南、云南等省份进行了五次关于审判公正问题和法律援助实施问题的调查。每次调研内容包括与各地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进行交谈、进行学术演讲、召开座谈会,以及旁听庭审、查阅案卷、参观监狱等。还收集有关材料,包括判决书、起诉书等。七次调研共写出三十几万字的调研报告,基本上每次调研成果均在学术刊物上发表。

中心成员多次赴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荷兰、意大利、日本、俄罗斯等十几个国家及地区进行考察、讲学、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同时也接待了外国和联合国的刑事司法专家、学者及司法官等的多次来访和考察。1995年以来,中心成员赴国外考察近百人次;参加国际会议200余人次。

中心选派青年教师、研究生赴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访问和赴英国华威大学留学,共计10人,其中有4人取得英国华威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中心出版专著、法典共30部,公开发表座谈会纪要、考察报告等25篇。还系统翻译出版了外国刑事诉讼法典,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律的完善提供借鉴。

中心于1998年成立刑事法律援助部,法律援助部自成立以来直接办理案件100余件、接待上访群众2000余人、回复各类信件1500余封、电话咨询14000余人、转递申诉案卷600余件。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

法律应用研究中心成立于2007314日,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的一所以法律应用为研究对象的科研机构。中心主任为刘金友教授。

中心宗旨是联合法学专家学者和有志于法律应用研究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多学科、多门类交叉研究和行业内外的广泛交流;结合我国国情着力解决法律应用中亟待解决的焦点性、社会反应强烈的重大问题,大力弘扬正气、褒扬法律应用领域的先进楷模,旗帜鲜明地抨击法律应用领域的腐败现象;着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法律应用方面的前沿性的经验、教训,维护司法领域的公平正义;积极开展法律救助工作,尤其是死刑案件和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保障人权,维护民主与法治,为社会排忧解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心将努力建成为一个重要的科学研究、法律服务、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的基地,推动我国法律应用研究的整体水平,取得显著的进步。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法律应用研究与实践方面的工作有:1.组织证据法学、诉讼法学专题研究,出版学术专著。2.提供法律援助。自成立以来,中心多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挽回巨额财产损失。其中有多起案件由中心主任刘金友教授直接参与。3.提供个案专家法律论证。4.积极开展高层法律培训。

中心由主任委员会、专家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以及研究团队组成:1.主任委员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刘金友教授担任主任,设有执行主任5名、主任助理2名。主任委员会负责对我中心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2.专家委员会由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光中担任主任;专家委员由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及京外其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著名专家、教授组成,形成国内具有顶级水平的专家团队,为我中心科研项目提供专家论证意见。3.我中心聘请我国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司法部门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中心顾问,组成权威的顾问委员会,为我中心开展重大业务活动提供权威的指导意见。顾问委员会主任由原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邹瑜同志担任。4.我中心有较强大的科研团队,其中专职科研人员24名,有博士以上学历的11名。强大的科研队伍,为我中心开展法律应用研究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婚姻与家庭法学研究中心

  

婚姻与家庭法研究中心成立于2002319日,是中国政法大学专门从事婚姻家庭研究的科研机构,中心主任是我国著名婚姻法研究专家巫昌祯教授。

中心自成立以来,以项目研究为中心,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和社会活动,对维护妇女儿童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中心所研究的课题主要包括: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的维护、民法典体系下婚姻家庭法的构建、防止家庭暴力法的研究、婚姻法律的执行、婚姻家庭法的习惯法影响等。中心多次获得全国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奖励与表彰。



专家法律论证中心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国内第一家设立的疑难案件研究的法律论证机构。

    本中心是一个开放型的研究机构。它以首都众多的知名法律专家、教授为依托,并充分发挥北京的法学知识资源优势。法律论证专家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及其他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的著名教授、法学家,咨询队伍之宏大居国内之首。

    本中心主要从事民事、刑事、行政、知识产权、金融、房地产、证券、海商、国际贸易,公司、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清算、收购等各方面实用法律问题和企业发展战略相关法律案件的论证。除一般疑难案件外,中心还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的法律领域、发生的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论证,中心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邀请不同法学专业的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体“诊断”。专家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地、不带偏见地,根据事实与法律对案件作出科学论断。从跟踪调查的结果看,各地执法部门对专家们的论证意见都比较重视,采纳的比率相当高。

    本中心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接受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司法机关及企、事业法人单位组织和公民个人委托,对相关重大、疑难法律事务进行研讨、论证。为全国各地、各种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帮助审查、起草法律法规。    

   中心的宗旨是:立足首都的教学、科研优势,求实创新,为司法实践服务,为“依法治国”的国策服务。中心希望能在当事人与法律事务界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在解决当事人的法律问题的同时,为立法、创新和正确执法提供富有建设性的专家法律论证意见。 


专家法律论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219532(办) 



陈光中教授

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诉讼法学奠基人之一,诉讼法学带头人,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主任。

江平教授

我国著名的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曾当选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等职;现仍然担任着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


应松年教授

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