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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案件法律论证研讨会
委托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受托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论证中心
委托论证事项:
(1)调解书能否以下述理由被启动审判监督程序:1、“罚金”用词不能用于民事诉讼中?2、每天1%罚金标准过高?
(2)本案因长期不履行导致累积至今的“罚金”已经数倍于本金,法院是否有权进行调整?如能,通过什么程序调整?
(3)查封期间,是否继续计算调解书确定的罚金?
(4)法院对异议和复议的审查期间是否继续计算调解书确定的罚金?
(5)未采取查封措施期间,如何计算调解书确定的罚金?
已经采取查封措施期间,如何计算调解书确定的罚金?
(6)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的已付款主张被法院驳回,被执行人此后评估程序中又提出的超标的查封异议中,再次提出已付款的主张,法院应否再次审查该部分?
(7)法院长期不执行,当事人有何救济渠道?
委托论证专家:
张卫平: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国家法官学院客聘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带教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葛行军: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原副主任;
王 轶:法学博士、教授 、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
管晓峰: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研究中心主任;
杜 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张永信:中国政法大学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银行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天溢律师事务所律师